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刑事二审庭审流程
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审查原则是:
1、全面审查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改判重于原判刑罚的原则。
刑事二审庭审流程如下: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是为从实体上审理案件作好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在这一阶段,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以查明案情,从事实方面为正确判决奠定基础。
3、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判决和宣判。当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