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吗
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首先在当事人合同诉讼地没有约定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
其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综上,合同诉讼地不是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选择与合同有关地方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
一是按合同约定地或方式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的管辖地;
二是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则,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为诉讼地。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