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小区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小区车位车库归谁所有如下:

  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

  3、首层架空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5、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1、小区共有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利私自设立车位。

  2、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物业法新规中指出小区车库、车位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不能“只售不租”,若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将罚款10万元。

  2、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当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且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以通过这两个平台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