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拆报警后不作为可采取的措施
面对强拆报警后不作为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1、向检察院进行控告
2、向上级公安部门复议
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
在一般情况下强拆都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是合法强拆:
1、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2、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送达给被征收人;
3、被征收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
强拆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建筑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