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固定资产拍租拍卖程序
(一)产权人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二)上级国资委批准处置后对欲处置资产进行评估;
(三)根据评估结果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将资产挂牌;
(四)挂牌十五天后,由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拍卖机构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五)拍卖公司履行拍卖手续,若拍出则买受人将成交款交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未拍出则重新确定保留价继续上拍;
(六)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应付交易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资产原所有者。
法院执行拍卖的程序最快六个月,最慢一年。法院执行过程中,对资产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案情复杂的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国有资产产权的拍卖,应当符合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充分合理使用国有资产的要求,确定国有资产产权拍卖对象。国有资产产权拍卖,拍卖的既可以是国有企业的全部国有资产,也可以是属于国有的单项资产。国有资产产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可以进行产权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