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企资产拍卖程序是怎样

  (一)凡需拍卖国有资产的单位,首先,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拍卖申请,经批准或确定后,到拍卖市场进行登记。

  (二)整体拍卖国有资产,应由资产拍卖单位,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三)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资产负债清册和会计报表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四)拍卖资产的所有者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中心等中介机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评估。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组织机构,对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认,提出拍卖底价。

  (六)进入拍卖市场,由拍卖市场和组织者,对拍卖资产在公开场合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一)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二)佣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法院执行拍卖的程序最快六个月,最慢一年。法院执行过程中,对资产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案情复杂的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