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购销合同(买卖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一)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确定: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有协议的,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3、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的双方分别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