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证收费标准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证收费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新价非字[1998]50号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费)

  4、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300元

  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500元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6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400元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4、对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100元

  5、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6、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7、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8、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9、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400元

  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O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3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10元

  3、清点保管遗产每件收费100元

  4、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100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每件收费400元

  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招标公证小型招标每件收费500元

  2大型招标每件收费1000元

  3、拍卖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4、开奖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法律文书

  1、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10元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每件收费50元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每件收费50元

  4、代拟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元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每件收费30元

  十一、1、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以收取手续费;

  十一、2、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

  十一、3、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