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分单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二)写作内容和方法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长子方):

  丙方(次子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两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证编号A房为:B房为:)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A房为甲方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为甲方。

  第二条B房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甲方拥有分配权、居住权。

  第三条本协议所属房屋,经甲、乙、丙协商一致,B房由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方所有,与方无关;A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方继承,与方无关。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甲方将来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权选择随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每个儿子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方同意,对A、B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九条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印):乙方(签印):丙方(签印):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