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化劳动纠纷促和谐
水富法院在开展“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中,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得实惠,深受群众好评。
近日,水富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成功为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化解了与水富县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纠纷一案。原告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原系水富县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三原告分别于2007年7月8日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分别被派遣到水富县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由于原、被告双方在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方面产生纠纷,经水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三人应得补偿29520元。但三原告对申请裁决而未裁决部分不服,故向水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此类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息诉止纷,水富法院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持了调解。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由被告一次性给付三原告7200元的补偿协议,并当庭得到兑现。
这起劳动纠纷的成功化解,为当事人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课。当原告接过他们的劳动报酬时,感激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有了你们为我们伸张正义,我们这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就不会采取过激的行为讨公道了,还是走法院解决问题的路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