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票据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票据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构成票据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1)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

  (2)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

  ①进行票据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②多次进行票据诈骗、恶习不改的;

  ③因其诈骗造成受害人巨大经济损失的;

  ④诈骗票据款项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

  3、构成票据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到l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l00万元以上的。

  (2)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

  ①以票据诈骗为常业的;

  ②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

  ③属于惯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

  ④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

  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触犯票据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触犯票据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要注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知道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的,而故意冒充真的票据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知道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已经作废,而故意冒充真的票据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或者支票。主要是指行为人擅自以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票据权利的行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所谓签发空头支票,是指行为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实有的金额的行为。所谓与其预留印鉴下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与其预留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和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的行为。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所谓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生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