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合同诉讼管辖确定在哪里

  一、解除合同诉讼管辖确定在哪里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则如此,但是不同种类合同有区别。如果与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人民法院管辖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范文

  起诉状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CQ市HC支行,住所地:HC苏家街40号

  负责人:HDY,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LXB,中国农业银行CQ市HC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联系电话:0000000,手机111111111

  被告:ZL,女,1984年11月8日出生,工作单位:HC天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22222222222);住所地:HC市太和镇古山村三组35号.联系电话:33333333333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

  2、请求被告偿还贷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5年8月8日被告向我行合阳支行提出购房借款申请,并提供了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文件,经我行合阳支行审查,同意其贷款申请并与其签订了(HC合阳)农银个房字(2005)0173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2005年9月4日对所购房屋(HC市南办处希尔安大道1108号9幢2-4-2号)进行了抵押登记。2005年9月16日我行合阳支行按约向其发放贷款9万元,期限10年。贷款发放后,被告按约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至2008年2月,从2008年2月开始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根据上述借款合同第十六条2款(2)规定,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我行有权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并依法行使抵押权。根据上述约定及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此致

  HC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中国农业银行CQ市HC支行(公章)

  二00八年六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