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事业单位负债表】国有资产报表说明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和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填报。凡纳入本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报表。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和管理级次较多的其他部门(单位)需要分户录入到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并入到三级单位的数据录入。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一)单户报表封面

  (二)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表(国资统01表)

  (三)单位资产负债表(国资统02表)

  (四)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国资统03表)

  (五)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国资统04表)

  (六)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表(国资统05表)

  (七)单位人员及机构情况表(国资统06表)

  (八)一般设备明细表(国资统附表)

  三、报表封面填报方法

  (一)单位名称:根据单位的全称填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单位统一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

  (三)主管单位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报表编制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的代码,二级及二级以下单位填列该代码。

  (四)单位性质:报表单位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编制性质,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四种类型中选择填列。

  (五)事业单位类型:根据中央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型、管理体制、业务特点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将中央事业单位划分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1)、教育事业单位(02)、科学事业单位(03)、文化事业单位(04)、体育事业单位(05)、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06)、新闻出版事业单位(07)、文物事业单位(08)、档案事业单位(09)、地震事业单位(10)、海洋事业单位(11)、通讯事业单位(12)、计划生育事业单位(13)、农垦农场事业单位(14)、农业事业单位(15)、林业事业单位(16)、水利事业单位(17)、气象事业单位(18)、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9)、交通事业单位(20)、邮电通信事业单位(21)、环保事业单位(22)、国土资源事业单位(23)、地质事业单位(24)、后勤服务事业单位(25)、培训中心事业单位(26)和其它事业单位(27)等27种,报表单位根据自身行业类型和主要业务特点等选择其中一项的对应编码填列。

  (六)所在地区:分为境内编码和境外编码。境内编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填列。境外编码根据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94)填列。

  (七)新报原因:2004年度已报单位选择“其它”项。

  (八)备用码:该代码供报表编制单位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视需要自行定义填列。

  四、国有资产基本情况表(国资统01表)

  本表反映报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分别按照资产存在形式、用途和单位性质反映报表编制单位资产总体情况。

  (一)主要指标说明

  1、流动资产栏中行政单位按照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和库存材料本年度合计数填列,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财务决算报表中的相应栏目数据填列。

  2、房屋建筑物栏按照报表单位实际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填列,中央本级部门的部分房产已将产权划转至国管局部分不在本报表中反映,正在办理产权划转手续未换发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仍在报表填报单位中反映。

  3、办公与业务用房栏填列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总价值量数。

  4、专用设备栏填列按照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94)第三类(专用设备类)规定范围中的资产,主要包工程机械、农业和林业机械等。

  5、一般设备栏填列按照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94)第二类(通用设备类)、第四类(交通运输设备类)、第五类(电器设备类)、第六类(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类)、第七类(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第八类(文艺体育设备类)、第十类(家具用具及其他类)规定范围中的资产。

  6、非经营性资产栏填列除经营性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的价值量数,经营性资产填列报表单位本级资产中通过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形式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资产价值量数。

  7、由下属企事业单位占用栏填列资产产权在填报单位,但由于各种原因长期被下属企事业单位占用的资产价值量数。

  8、按单位性质分类是报表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情况分别将本年度资产总计数填列在相应栏目内。三级单位在填报本栏目时分别将本级和下属不同性质单位资产总计数填列在相应栏目内。

  (二)平衡公式

  表内公式:1行=(3+4+14+15+16)行=(18+20)行=(22+23+24+25)行;4行=(5+7+9+11+12+13)行;4栏=(1+2-3)栏

  表间公式:5行1栏=国资统03表2行2栏;5行2栏=国资统03表5行2栏;5行3栏=国资统03表11行2栏;5行4栏=国资统03表17行2栏;7行1栏=国资统03表2行12栏;7行2栏=国资统03表5行12栏;7行3栏=国资统03表11行12栏;7行4栏=国资统03表17行12栏;9行1栏=国资统03表2行6栏;9行2栏=国资统03表5行6栏;9行3栏=国资统03表11行6栏;9行4栏=国资统03表17行6栏;10行1栏=国资统03表2行8栏;10行2栏=国资统03表5行8栏;10行3栏=国资统03表11行8栏;10行4栏=国资统03表17行8栏;11行1栏=国资统03表2行14栏;11行2栏=国资统03表5行14栏;11行3栏=国资统03表11行14栏;11行4栏=国资统03表17行14栏;12行1栏=国资统03表2行16栏;12行2栏=国资统03表5行16栏;12行3栏=国资统03表11行16栏;12行4栏=国资统03表17行16栏;3行1栏=国资统02表(1行1栏-9行1栏+31行3栏+60行5栏);3行4栏=国资统02表(1行2栏-9行2栏+31行4栏+60行6栏)

  合理性审核:14行2栏≤国资统05表(1行3栏+1行6栏+1行9栏+1行12栏);1行1栏=国资统02表83行5栏;1行4栏=国资统02表83行6栏;4行1栏=国资统02表(9行1栏+37行3栏+64行5栏);4行4栏=国资统02表(9行2栏+37行4栏+64行6栏)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国资统02表)

  本表按全口径反映报表单位整体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年初至年末的变动情况,分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3部分。行政单位部分反映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经费开支形成的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变化情况;事业单位部分反映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一)主要指标说明

  1、行政单位(部分)

  (1)外币存款:反映行政单位外币存款按核算规定折合人民币数。

  (2)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年末结账后一般应为零。

  (3)预拨下年经费、预收下年经费:反映行政单位预拨、预收下年经费数。

  2、事业单位(部分)

  (1)对外投资:执行行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等相关投资科目合并在本项填列。

  (2)应付(预收)款项:按单位年终“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合并填列。

  (3)预收下年补助、预拨下年补助:反映单位预收、预拨下年经费数。

  (4)其他净资产:反映事业单位除各项基金以外的净资产,“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等在该栏目反映。

  3、资产合计: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资产合计。

  4、负债合计: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负债合计。

  5、净资产总计: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合计,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6、国有资产总量: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合计、预拨财政经费的收支差额,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二)平衡公式

  表内公式:1行=(2+3+5+7+8+9)行;9行=20行;12行=(1+11)行;14行=(15+16+17)行;19行=(20+21)行;21行=(22+23)行;29行=(14+19+27)行;29行=12行;30行=(31+34+37+38)行;37行=(35-36)行;41行=(30+39+40)行;42行=(43+44+45+46)行;47行=(48+51+52+53)行;48行=(49+50)行;58行=(42+47+54+55)行;58行=41行;59行=(60+61+64+65+66)行;59行=(68+74+76)行;64行=(62-63)行;68行=(69+70+71+72)行;76行=(77+79+80+81)行

  六、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国资统03表)

  本表反映报表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分别按照固定分类中的房屋建筑物类、一般设备类、专用设备类、文物陈列品类和图书资料类,填列资产年初数、年末数和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主要指标说明

  1、京内数填列在京资产数量,如填报单位在京外,则该栏目填“0”。

  2、境外数填列在境外资产数量,如填报单位不含境外资产,则该栏目填“0”。

  3、本年度增加栏填列本年度各类固定资产增加数量和金额。

  4、无偿调入填列由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无偿配发、调拨到本单位的资产数量和金额,接受捐赠的资产也应填列在此栏目内。

  5、调拨栏填列报表单位本年度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占有使用权的国有资产,资产的无偿调拨主要是在国有单位之间进行,对外捐赠的资产也应填列在该栏目内。

  6、变卖栏填列报表单位本年度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国有资产,一般以这种方式处置资产时要依据资产评估价值,并收取相应的资产处置收益。

  7、报损栏填列报表单位本年度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国有和呆坏账等,如资产丢失、盘亏等。

  8、补充资料栏土地数量、占地面积等情况填列产权在报表填报单位的土地资产情况,部分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土地地籍已经划转至国管局部分可以不在本报表中反映。按照财务规则,土地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它是主要的不动产,也应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考虑各部门对土地的管理各不相同,在这里我们将土地单列,详细记录土地的数量,其价值量填报在无形资产中,并在报表说明中注明几宗土地有价值、价值量为多少。

  (二)平衡公式

  表内公式:4行≤(2-3)行;5行=(6+7+8+9+10)行;11行=(12+13+14+15+16)行;17行=(2+5-11)行;19行≤(17-18)行

  七、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国资统04表)

  本表反映报表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闲置情况,包括各类资产的闲置数量和价值量。

  表内公式:46行4栏=1行2栏+6行2栏+27行4栏+43行4栏+44行4栏+45行4栏

  八、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表(国资统05表)

  本表反映报表单位本年度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分别按照资产转出形式填列,并反映转出资产的投资收益情况。

  (一)主要指标说明

  1、投资栏填列报表单位在本年度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或对已有经营单位追加投资的资产数量和价值,包括兴办经营实体或附属营业单位,投资方式有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等方式。

  2、出租栏填列报表单位在本年度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并按照出租合同协议收取租金的资产数量和价值。

  3、出借栏填列报表单位在本年度用非经营性资产出借给经营单位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资产数量和价值。

  4、汽车栏填列报表单位本年度用各种机动车以投资、出租和出借等形式转作经营用途的资产数量和价值。

  (二)平衡公式

  表内公式:1行=(2+3+11)行;14行=(15+16+17)行;3行=(4+5+7+8+9+10)行;11行=(12+13)行

  九、单位人员和机构情况表(国资统06表)

  本表汇总反映单位的人员和机构情况。主要项目填报方法如下:

  (一)人员情况

  1、单位定编人数: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2、单位在职人数:指单位的实际人数。

  3、行政人员:指单位内行政编制的实际人员。

  4、事业人员:指单位内事业编制的实际人员。

  5、社团人员:指单位内社团编制的实际人员。

  6、其他人员:指工人和长期聘用人员。

  工人:指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工人。

  长期聘用人员:指编制外的长期聘用人员。

  (二)机构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数: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数。包括国有行政机关、党政团体、公检法司等行政部门、国有事业单位等,不受财政核算单位的限制。

  2、独立核算机构数: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且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数。

  3、企业化管理事业机构数: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数。

  (三)平衡公式

  表内公式:2行=(3+4+5+6+7)行;8行=(9+10+11+12)行;14行=(15+16+17+18)行;19行=(20+21+23+24)行

  十、一般设备明细表(国资统附表)

  本表反映中央部门本级一般设备情况,中央部门本级负责填报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