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绿色食品大米安全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米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大米的生产和流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350―1999稻谷

  GB1354―1986大米

  GB/T5009.1l―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1996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2―1996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方法

  GB/T5009.36―199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5496―1985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T5502―1985粮食、油料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5503―1985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

  GB/T5511―1985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4929.8―1994大米中杀虫双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14929.9―1994稻谷中三环唑残留量测定方法

  NY20―1986优质食用稻米(原NY122―1986)

  NY/T83―1988米质测定方法(原NY147―1988)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green f00d

  见NY/T391―2000中3.1。

  3.2A级绿色食品Agrade green f00d-

  见NY/T391―2000中3.3。

  3.3出糙率br0wn rice rec0very

  见GB1350―1999中3.6。

  3.4整精米milled rice

  见GB1350~1999中3.7。

  3.5整精米率head yield

  见GB1350―1999中3.8。

  3.6加工精度pr0cessing degrees0f rice

  见GB1354―1986中3.1。

  3.7直链淀粉含量amyl0se c0ntent

  精米中直链淀粉的含量百分比率。

  3.8碱消值alkali spreading value

  精l米在1.7%氢氧化钾溶液中,30℃浸泡23h米粒的解析程度。

  3.9胶稠度gel c0nsistency

  糊化后米胶的软硬程度,用碱液中4.4%冷米胶在试管中的延伸长度(mm)表示。

  3.10蛋白质含量pr0tein c0ntent

  糙米中粗蛋白质含量的百分率。

  3.11不完善粒uns0und kernels

  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11.1未熟粒

  见GB1350―1999中3.9.1。

  3.11.2虫蚀粒

  见GB1350―1999中3.9.2。

  3.11.3病斑粒

  见GB1350―1999中3.9.3。

  3.11.4生芽粒‘

  见GB1350―1999中3.9.4。/span>

  3.11.5霉变粒

  见GB1350―1999中3.9.5。

  3.12杂质f0reign matter

  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12.1筛下物

  见GB1350~1999中3.11.1。

  3.12.2无机杂质

  见GB1350―1999中3.11.2。

  3.12.3有机杂质

  见GB1350―1999中3.11.3。

  3.13碎米br0kens

  3.13.1大碎米

  见GB1354―1986中3.5.1。

  3.13.2小碎米

  见GB1354―1986中3.5.2。

  3.14黄粒米yell0w―c0l0ured rice

  见GB1350―1999中3.12。

  3.15色泽和气味c0l=0ur,0d0ur

  见GB1350―1999中3.13。

  4分类

  根据稻谷的品质分类方法,分为以下三类:

  4.1籼米:用籼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按其粒质和籼稻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

  4.1.1早籼米: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4.1.2晚籼米: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4.2粳米:用粳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按其粒质和粳稻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

  4.2.1早粳米: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4.2.2晚粳米: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4.3糯米:用糯性稻谷制成的米。按其粒形分为以下两种:

  4.3.1籼糯米:用籼型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乳白色,不透明;也有的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4.3.2粳糯米:用粳型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乳白色,不透明;也有的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4.4分类大米中混有其他类大米的总限度≤5.0%。

  5要求

  5.1原料和产地的要求

  5.1.1产地环境要求:绿色食品大米的产地,应符合NY/T391的要求。

  5.1.2原料要求:必须是按照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生产的稻谷。

  5.2稻谷的碾米品质指标(见表1)

  表1稻谷的碾米品质指标

  品种

  糙米率

  精米率

  整精米率

  籼稻、籼糯

  ≥81

  >172

  >t59

  NY20―1986中

  3.3.1一级

  梗稻、粳糯

  ≥83

  >/74

  ≥65

  5.3外观品质指标(见表2)

  表2外观品质指标

  项目

  籼米

  粳米

  籼糯

  粳糯

  透明度和色泽

  半透明有光泽

  半透明有光泽

  乳白有光泽

  乳白有光泽

  NY20―1986中

  籽粒长度,mm

  6.5--7.5

  5.0-5.5

  6.5-7.5

  5.0--5.5

  3.3.2一级

  粒形(长宽比)

  ≥3.0

  1.5―2.0

  ≥3.0

  1.5--2.0

  5.4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见表3)

  表3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

  项、目

  籼米

  粳米

  糯米

  直链淀粉。%

  17-22

  14~18

  0

  NY20―1986中

  胶稠度,mm

  ≥60

  ≥70

  ≥100

  3.3.3一级

  碱消值,级

  ≥4

  ≥6

  ≥6

  蛋白质,%

  ≥8

  ≥7

  ≥7

  NY20一1986中

  3.3.5.1一级

  5.5加工质量指标(见表4)

  表4加工质量指标

  项目

  早籼米和籼糯米

  晚籼米

  早梗米和粳糯米

  晚粳米

  加工精度

  特等

  特等

  特等

  特等

  不完善粒,%

  ≤3.0

  ≤3.0

  ≤3.0

  ≤3.0

  总量,%

  ≤0.25

  ≤0.25

  ≤0.25

  ≤0.25

  糠粉,%

  ≤0.15

  ≤0.15

  ≤0.15

  ≤0.15

  最大限度杂质

  矿物质。%

  ≤0.02

  ≤0.02

  ≤0.02

  ≤0.02

  带壳稗粒,粒/kg

  ≤20

  ≤20

  ≤20

  ≤10

  稻谷粒,粒/kg

  ≤8

  ≤8

  ≤4

  ≤4

  总量

  ≤35.0

  ≤30.0

  ≤30.0

  ≤15.0

  碎米,%

  小碎米

  ≤2.5

  ≤2.0

  ≤2.0

  ≤1.5

  其他地区

  ≤14.0

  ≤14.5

  ≤14.5

  ≤15.5

  水分,%

  六省区

  ≤14.0

  ≤14.0

  ≤14.5

  ≤14.5

  黄米。%

  ≤l

  ≤1

  ≤1

  ≤l

  注:湖北、河南、陕西三省晚籼米水分标准≤14.0%,六省区指四川、贵州、云南、福建、广东、广西。

  5.6卫生要求(见表5)

  表5大米的卫生要求

  项目

  指标

  磷化物(以PH3汁)

  不得检出

  氰化物(以HCN计)

  不得检出

  氯化苦

  不得检出

  二硫化碳(以CS2计)

  不得检出

  敌敌畏

  ≤0.05

  乐果

  ≤0.02

  马拉硫磷

  ≤1.5

  对硫磷

  不得检出

  续表5大米的卫生要求

  项目

  指标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杀螟硫磷

  ≤1.0

  倍硫磷

  不得检出

  六六六

  ≤0.05

  滴滴涕

  ≤0.05

  黄曲霉毒素B,

  ≤5.0

  砷(以As汁)

  ≤0.4

  汞(以Hg计)

  ≤0.0l

  铅(以Pb计)

  ≤0.2

  镉(以Cd计)

  ≤0.10

  氟(以F计)

  ≤1.0

  杀虫双

  ≤0.1

  三环唑

  ≤1.0

  注:其他农药使用方式及其限量理应符合NY/T393的规定

  6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的碾米品质、外观品质、蒸煮和营养品质、加工质量及卫生指标各项目试验方法为:

  6.1糙米率、精米率、整精米率、直链淀粉、胶稠度、碱消值按NY/T83的规定执行。

  6.2色泽按GB/T5492规定执行。

  6.3透明度、籽粒长度、粒形按NY20规定执行。

  6.4蛋白质按GB/T551l规定执行。

  6.5加工精度按GB/T5502规定执行。

  6.6不完善粒按GB/T5494规定执行。

  6.7最大限度杂质按GB1354有关规定执行。

  6.8碎米按GB/T5503规定执行。

  6.9水分按GB/T5497规定执行。

  6.10互混粒按GB/T5493规定执行。

  6.11黄米率按GB/T5496规定执行。

  6.12磷化物、氰化物、氯化苦、二硫化碳按GB/T5009.36有关规定执行。

  6.13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杀螟硫磷、倍硫磷按GB/T5009.20规定执行。

  6.14六六六、滴滴涕按GB/T5009.19规定执行。

  6.15黄曲霉毒素BI按GB/T5009.22有关规定执行。

  6.16砷按GB厂r5009.11规定执行。

  6.17汞按GB/T5009.17规定执行。

  6.18铅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6.19镉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6.20氟按GB/T5009.18规定执行。

  6.21杀虫双按GB/T14929.8规定执行。

  6.22三环唑按GB/T14929.9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播种期、同一品种收获的稻米,经加工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同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交收检验,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7.2抽样方法

  按GB5491规定执行。

  7.3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碾米品质、外观品质、蒸煮和营养品质、加工质量的全部项目。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7.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着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5判定规则

  7.5.1受检样品的加工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必须全部合格;其他指标允许有一项不合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5.2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7.2规定重新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

  8标志和标签

  8.1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8.2标签

  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9包装、运输、贮存

  9.1包装

  9.1.1包装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储运图示标志,具体标注方法应答合GB191的规定。

  9.1.2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包装材料应坚固、清洁、干燥、无任何昆虫传播、真菌污染及不良气味。

  9.1.3包装要求

  包装容器封口严密,不是破损、泄漏。

  9.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9.3贮存

  在避光、常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处贮存。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虫害及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