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着火,损失谁赔偿
1、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
2、某人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的,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没有过错人的,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
火灾损害补偿是在火灾保险或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损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契约行为。火灾损害补偿的过程一般要经过现场查勘、责任审核、理赔计算三个阶段。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此类出租房火灾案件时通常依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起火原因无法查明的,应当认定租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并对火灾给其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期间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时,一般情况下应由租客承担全部责任,租客是房屋主要使用者,应该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火灾发生。但作为出租人,应当明确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属设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有义务进行完善和维修,尽物权人职责,如果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出租条件的,那么房东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承租人也要安全使用房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为避免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在租房合同中写明双方的责任,入住前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