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探矿权的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国注册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
2、国家出资勘查的,是由国家委托进行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
3、要具备相应的地质勘查资格证书或聘用具有勘查资格的单位实施勘查。
4、自然人不得申请石油、天然气勘查。
5、外国人必须在中国设立企业。
非法采矿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其中,《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若干解释》第2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包括:
1、无许可证的;
2、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3、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开采范围的;
4、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
5、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商业等各种经济活动之中,它在法律上反映了商品交换关系,是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不但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还有以下主要特征: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标的是产品或商品。工矿产品是指工厂生产的产品或矿山生产的产品。工厂生产的产品,如钢铁、机床、汽车、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自行车、布匹等重工业和轻工业产品;矿山生产的产品,如铁、煤、铜、铅、锡等产品。商品是指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即可以买卖的物品。
2、购销的产品或商品的转移,是转移其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所谓转移所有权,是指发生在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相互之间的购销合同之中。在供方交付产品或商品时,因经济合同关系,供方将财产所有权(即占有、使用和处分权)转移给需方,需方获得所有权,供方失去所有权。所谓转移经营管理权是指发生在国营企业相互之间的购销合同之中。国营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因此,在供方交付产品或商品时,只是向需方转移财产的经营管理权,需方因此而获得经营管理权,供方丧失经营管理权,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