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8.7%

  记者从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到,去年一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44件,按期结案率98.7%,而其中社会保险费纠纷案占6成,劳动仲裁部门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据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将社会保险纠纷纳入了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只要职工提出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依法受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社会保险费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比例始终占据首位。主要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时,不重视或不敢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全市受理的1644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裁决986件,调解533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80件。市直今年共受理911件,按期结案898件,按期结案率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