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对方扣留户口本怎么办

  今年4月,45岁的廖女士和前夫黄先生经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因为前夫一直扣着户口薄,廖女士准备迁移户口时犯了难。昨日,记者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当事人不应将扣留户口薄作为处理婚姻矛盾的砝码,一方应协助另一方给予办理迁户。

  1、夫妻离婚

  2010年,从桂林来柳州务工的廖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柳州市某单位上班的黄先生,二人互生好感后登记结婚,廖也将户口从老家迁来柳州跟随黄先生。然而,婚后的生活却不尽如人意,黄先生一直住在廖女士租住的房屋,二人经常因为家庭经济和小孩等问题发生争吵,2014年6月,双方开始分居。

  因认为与黄先生的婚姻无法继续,廖女士在今年2月向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和维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廖女士和黄先生虽然是自由恋爱,自愿结婚,但是婚后双方未能在家庭生活中互敬互爱,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和相互理解,导致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关系不断恶化。因双方均表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2、迁户犯难

  “他就是扣着我的户口不给!”昨日上午,一脸愁容的廖女士来到报社反映,和黄先生离婚后,她准备将户口迁移到自己的大哥廖先生处,但是前夫黄先生却一直不给自己户口薄,从今年4月离婚到现在她一直在和前夫沟通,对方就是不予配合办理。

  随后,记者尝试拨打黄先生的电话,黄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要扣着廖女士的户口薄,而是当初离婚时,自己什么都没拿就从住处搬了出来,还有部分物品在廖那里,廖不还给他,他也就不给廖户口簿。

  3、应予办理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廖女士来到其哥哥廖先生的户口所在地箭盘山派出所,据户籍民警介绍,如果户主廖先生同意,廖女士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哥哥家。廖女士需要书写一份户口迁移的申请书,将自己情况说明清楚,并由廖先生户口所在社区的盖章签字确认,之后由社区负责民警对相关情况核实。核实后,需廖女士兄妹一同携带各自的户口薄来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