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能否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新生儿可以获得补偿款,但没有安置补偿费。当事人的子女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就能享受到该待遇;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3、对于有多数意见的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保障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土地开发补偿费不包括的费用:
1、毛地价。
2、宗地(含代征地)范围内开发项目按规定应配套的人防工程建设、绿化工程费用。
3、宗地内因乙方建设而需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4、在组织出让宗地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到应由乙方交纳的有关税费。
5、宗地内的市政建设费用。
6、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