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建私人墓地
法律规定个人无法开发墓地
目前,我国的公墓经营没有对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经营性公墓
1、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办,也可以和有条件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条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
2、凡兴办经营性公墓,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益公墓
1、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地区性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只准埋葬本乡、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
2、这类公墓应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3、公益性公墓由兴建的乡、村负责管理,业务上受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指导。
陵园,属墓地的一种安葬形式类型,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陵园建设要求向着景观化、艺术化、立体化、个性化、产业化的方向迈进。
中国的墓园在景观方面,自古受中国传统封建等级制度的影响,没能体现出中国的山水园林风格,在墓地的规划布局上也是非常严谨,中国历代帝王和臣民的陵墓规模和形式绝不相同,帝王陵墓规模宏伟,坚固耐久,构筑精美,所选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也是景色幽雅,风景别致。
上海现有44家经营性公墓、10家经营性骨灰堂、15家殡仪馆。这44家经营性公墓所占国有土地在7500亩左右。上海可使用墓地资源还剩2000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