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遗赠手续办理

  导读:本文介绍的是房产遗赠手续的办理方法。

  法律咨询1:

  我是十多年前从大陆出洋的留学生,现在是美国国籍,生活在美国。我想问:我的姑母从未结婚,现在已八十多岁了,住在上海。自从我出国之后,她的全部生活及医疗费用便由我完全负担。几年前我为她买下了她所居住的房子,姑母为产权所有人。现在姑母希望在她死后能将该房留给我。请问手续如何办?

  律师解答:

  只要您姑母与您依法订立赠与协议,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当然这其中要产生一些税费。您也可以与您姑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即由您承担抚养义务(事实上您已经做到了),您姑母将房产遗赠给您,在她去世后您可以根据该协议取得该房产。此外,也可以由您姑母立遗嘱,直接将房产遗赠给您。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权利,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