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地户口办理离婚手续的途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解析: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去民政部门办理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以外地人在办理离婚手续为例:

  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是不能通过北京的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地人在北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当事人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律师屋小编以北京市办理离婚手续为例,为大家介绍了外地户口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情况。如果当事人之间选择的是的话,则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的,则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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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