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符合我国法定免责条件

  法定免责条件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一)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二)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三)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四)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我国的侵权法中,经常采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是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行为、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

  对于这些免责事由,有的学者将其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将免责事由分为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这样两大类,更容易理解。

  一般免责事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这种事由与阻却违法行为相同,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授权行为、自助行为等。

  特别免责事由是指损害并不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一个外在于其行为的原因独立造成的,如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等。

  要是指不可抗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因不可抗力,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损害结果,不是犯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中,侵权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中的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