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人免责协议书有用吗

  所谓公司法人免责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但是法律上是不承认的。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免责协议书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及上下班途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免责协议: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尽量详尽,双方签字按压手印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落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