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偷走45元牛仔裤,换来5天行政拘留

  摊位人多,女子喻某贪便宜偷走一条45元牛仔裤,这个元旦只能在拘留所度过。前晚喻某因涉嫌盗窃,被晋江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

  前晚安徽男子薛某在晋江新塘街道杏坂社区摆摊卖牛仔裤。“老板,这款裤子我要29码的。”一名顾客询问,薛某应答,突然想起一名女顾客刚要了那款裤子的29码。环顾摊位,薛某发现那名女顾客和裤子都不见了。刚好巡逻队员经过,薛某立马将裤子被盗的情况告知民警,并说那名女顾客可能走进超市。

  民警经过搜寻,在一家超市发现假装挑选商品的女顾客喻某,并在超市寄存柜里找到被盗的牛仔裤。经查,43岁的喻某来自湖北,在新塘街道一家鞋材厂打零工。据她交代,平日赚的钱都寄回老家补贴家用。“我经常加班,每天只能赚七八十元,衣服也很少买。”在提审室里,喻某用手掩面后悔地说,事发时该摊位有很多人,她一时贪小便宜,便偷走牛仔裤。

  据了解,喻某偷走的牛仔裤价值只有45元,但她却要为此付出被拘留5日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