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违法挂钩个人信用应法理兼顾

  将交通违法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通过降低违法者的社会信誉度,并波及到经济生活的诸方面,让违法成本高昂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倒逼效应,有助于令当事人由被动受罚转向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将违法与信用挂钩的治理思路,既提升了公众文明交通意识,也促进了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值得积极尝试。

  时下,交通肇事已成为公共安全的一大杀手。交通肇事案件有增无减,与我国现行的轻微交通肇事案件只作罚款处理有关。长期以来,我国的交通处罚施行罚款和罚分并行的原则,现实中顶替扣分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出现了个别司机将驾照分进行交易,在收取一定的金额后顶替违法者人员接受罚分处理现象,种种原因导致一些人不把交通违法当回事。将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后,面对信用损失而带来的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等损失,持证人员就不大可能再去顶替扣分,由此,交通处罚方式就能有效管理到违法者本人。更重要的是,把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提高了交通违法的成本,可以起到威慑作用。

  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能有效弥补一般的行政处罚局限,这其实也是对生命的强制尊重。不过,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既需快速实施,亦要谨慎行事,完善的制度与管理体系约束不可或缺。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记录挂钩个人信用制度,什么样的违法行为造成什么样的不良信用等级,需要明确出来。同时,要科学地设置各种交通标志,让公民驾车一目了然,快速识别,以防因失误而违法,对公民权利造成损害。要摒弃一些地方采取钓鱼执法以完成罚款指标的错误做法,避免强加到公民头上的“被违章”。同时,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要严把关口,建立起严格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上了黑名单后,应设置合理的程序让公民有权提出异议并得到救济,对较轻的交通违法记录过了一定年限后予以消除,毕竟,有些轻微的交通违法是无意而为之。

  总之,希望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的做法能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应注重人性化,做到法理兼顾,既让黑名单发挥威慑作用,体现法治精神,又要理性对待,注重人文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