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院撤销失信的程序
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一)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被误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你已经把你的欠款全部还了,那么去法院申请撤销就可以了。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