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委托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受委托人在接受委托时委托才起作用。在受委托人接到委托书后明确表示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委托书即失去作用。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和写明书写委托书的年、月、日。代理权限应注明是全权代理还是专项代理,有无转委托权;代理期限应注明代理的讫止日期。
委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委托合同公证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只要签订了合同,双方即应按约定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
办理委托公证是公证处的业务之一。根据国际惯例和现行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进行重要法律行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如继承域外财产的授权委托书或我国公民、法人在域外申请商标和专利、设立办事机构、进行投标活动等重要法律行为的授权委托书也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方能得到外国有关机关的承认。
委托公证由委托人向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委托是委托人单方的授权行为,委托授权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委托人亲自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委托人住所地办理。
申办委托公证,委托人应提交:
1.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申办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合同。委托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员可以代书,经委托人确认后,由委托人在公证员代书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3.委托授权办理事宜的依据。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卖房事项的,委托人应提供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转委托的,转委托人应提供原始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