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跳楼”讨彩礼,他被行政拘留

  “胡某某,你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决定对你行政拘留,是否申辩?”11月26日,沙洋县公安局牛奶山派出所,所长邵某某对“跳楼讨彩礼”的胡某某发问。“我愿意受罚,不申辩。”追悔莫及的胡某某回答。

  女友“婚”后离家出走

  胡某某,武汉市新洲区男子。去年3月,老乡帮忙介绍沙洋县人许某成为女友。俩人相处一段时间,谈婚论嫁。胡家上女方家门提亲,许某母亲开口要6万元彩礼,胡某某父母二话不说,给亲家汇了6万元钱。(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去年9月19日,胡某某同许某举办了婚礼,但因许某弟弟外出带走了户口本,没办成结婚证。婚后一天,小两口闹别扭,许某称其有妇科病要回娘家去治病。此后,胡某某多次到沙洋,却见不着许某。

  讨要彩礼不成欲跳楼轻生

  今年11月20日,胡某某来到沙洋县信访局。信访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协商。胡某某提出如许某不愿跟回家,需退还6万元彩礼钱。当日,双方协调未成功。

  23日,胡某某父母赶到沙洋县,再次到许某家中协商。这时,村支书出面建议许某母亲退还4万元钱。而许某大舅说许某“被打”,只愿退3.5万元。双方争执不让,各自离去。

  24日早8时,胡某某一家来到沙洋县政府。相关人士告知胡家应去法律援助中心,请律师打官司。然而,情绪激动的胡某某不听劝告,爬上政府对面的一家酒店顶层,站在铁栏杆边,扔下塑料瓶、短钢管等杂物。路上行人见有人跨坐在栏杆上,一只腿悬挂在栏杆外,遂报警。

  要回彩礼但被行政拘留

  酒店位于街中心,来往行人停足观望,过往车辆交通受阻。公安局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警疏导人群、车流,消防队员铺开气垫,谈判民警上楼顶劝说。

  情绪不稳的胡某某非常固执。当地乡镇领导找到许某母亲,民警组织双方家人再度协商,许家同意退还4万元钱。这时,父母终于将胡某某劝下楼。“维权要依法。我们民警通过工作,帮你讨回彩礼钱,体现了人情的一面,但人情不能枉于法律。”在牛奶山派出所,邵某某的话柔中带刚。

  根据法律,胡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第二天,派出所开车送胡某某父母到车站乘车回家。“儿子如真跳楼自杀,我们也不活了。谢谢民警救了我们一家。”其父母表示。

  案件解读

  沙洋县公安局法制科长黄勇认为,本案当事人胡某某讨要彩礼钱属于民事纠纷,可申请法院起诉追要彩礼。胡某某以跳楼自杀的过激行为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制造社会影响,以达到讨回钱的目的。此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故给予其行政拘留;如行为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还将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