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州警方查处一起违规举办大型活动行为

  广州白云警方25日通报,3月21日晚,白云警方依法处理一起违规举办大型活动行为。

  3月18日,警方获悉某商贸有限公司将于3月21日晚在广州白云区太和辖内某高校操场举办大型文艺晚会。经警方调查,此次活动主办方为某商贸有限公司,承办方为某传媒有限公司,场地提供方为某房地产公司均不具备举办文艺演出资质,且活动未经公安、文化等部门批准。

  警方随即明确告知上述三方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其停止举办活动。但主办方某商贸有限公司仍一意孤行如期举办了活动,当晚有1000余人参加了活动。民警获悉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有关负责人高某、李某、刘某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白云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对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某(女,25岁,内蒙古人)、总经理李某(男,53岁,安徽人),某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女,48岁,宁夏人)均依法作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理。

  同时,警方对违规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某商贸有限公司和违规擅自提供场地的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30万元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