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作出交通事故确认书。
因交通事故而逃逸的,应当在事故所涉人员、车辆被发现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确认文件。
对于需要检验和认证的,应在检查,鉴定或复验后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证明,并确认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1日内出具交通事故鉴定书。自收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0日内。
司法解释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并以“事故后果+责任大小”规定处第二档法定刑的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发生死亡1人、重伤3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的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机动车责任比例,先由交强险承保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他商业保险进行补充,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