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携带淫秽光盘上火车,男子被拘5日

  近日,一名打工男子携带109张淫秽光盘上火车,打算到务工地观看消磨时光,谁知刚进站就被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并处以被拘5日的处罚。

  8月28日凌晨1时30分左右,池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男子包中放有大量光盘,随即进一步开包检查。让人吃惊的是,里面109张全是淫秽光盘。被查后,吴某面露尴尬神色,表示愿意配合检查。经查,吴某45岁,青阳人,乘坐当日KXXX次列车去往江西吉安打工。吴某表示,这些光盘全部购于上海,只是用于自己观看。

  据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吴某的行为涉嫌运输淫秽制品,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