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无故遭耳光,护花迎战反赔偿
去年10月24日凌晨1点,客人李某和一男一女两朋友在一家KTV玩完,结账准备走人,女友上卫生间,喝大了的李某遇到女订房经理,他问对方女友哪去了?女经理回答:没看见。李某酒喝大了,无缘无故打了女经理一个耳光。
恰巧旁边另一订房经理方某在场,女经理是他的女友,看到女友无故被打,他火冒三丈,冲上前对着李某面部猛击,李某这边朋友看到歌厅人挺多,报警了。
经调查,李某左耳被打得鼓膜穿孔,经修复后听力还是有所下降,法医鉴定为轻伤2级。今年5月中旬,方某被拘捕。庭审阶段,法官就民事赔偿部分主持调解,方某赔偿李某8万元,得到谅解。
这案子还真是有借鉴意义,你看,李某无故打人还打的是女士,有错在先,如果这时选择报警,无故殴打他人的李某不但会受到治安处罚,而且要包赔被打人经济损失。可方某冲动下没这样做,结果赔大发了。
结果沙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6个月,缓刑1年。
编辑点评
法律告诉我们,在经济受损和肉体受伤这两件事上,你最好只认一样,要么心疼,要么身疼,如果身心皆损,就要怪自己不理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