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征女兵政策及5项优惠
今年将女兵征集方式由过去的推荐报名调整为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征集年龄,在校大学生放宽至不超过22岁、本科毕业放宽至不超过24岁;征集程序方面,在体验、政审的基础上,增加了面试考查项目,对身体素质、学历、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定,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序,确定预定兵对象经公示后,集体研究定兵。
为激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今年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给予了5项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再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学制每学年最高补偿6000元,依次计算,每名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最高2.4万元、专科毕业生可获得最高1.8万元的学费补偿。
四是农村户口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
五是征集年龄有所放宽。为征集更多高学历青年入伍,今年国家适当放宽了征集年龄。大专毕业生放宽到不超过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不超过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