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务员管理山西态度明确:奖惩分明整治不正之风

  干得好,就表彰。

  违规贿选,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短短一周内,山西多项奖励与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举措与政策公布。山西省政府的态度很明确,公务员管理一切以摆正态度、干好工作为原则。相关部门要设立奖励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干得好就奖,有违纪就查,奖惩分明,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公信度。

  组织部长下基层

  8月14日、8月19日、8月20日,在一周的时间里,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涛分别在太原、忻州、大同调研工作。而此时距离他上任还不足70天的时间。

  汤涛在忻州调研时,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忻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此外,他还专程到忻州市委组织部机关看望组工干部。

  他指出,当前,各级组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组部关于深入开展“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谈心谈话、信访接待等活动。

  而汤涛在大同调研时,深入到同煤集团塔山循环经济园区,对大唐塔山煤矿、塔山2×600兆瓦坑口电厂和金宇高岭土加工等循环经济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大同期间,汤涛也就“组织工作如何为实现‘三保’、推进‘三个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进行调研,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组织部部长以亲力亲为的态度,实践了“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的活动,汤涛这个山西省专门负责公务员“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为山西省的广大公务员做了一个好的榜样。

  禁止拉票行为

  干得好,当然要奖。违规违纪,就要严肃处理。

  日前,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

  拉票贿选是不正之风的重要表现,各种各样的拉票行为,既败坏了党风、干扰了干部选任工作、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也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成为当今社会一大公害。

  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认为,贿选是党的组织所不许,纪律所不准,社会所不齿,群众所唾弃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拉票行为的危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警惕性。

  山西省委明确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选举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的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

  与此同时,8月21日山西省委召开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要用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省委书记张宝顺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要用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会议指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首先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选好用好干部,努力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用行动和事实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指明方向。

  从党政干部反腐会议召开的频繁程度来看,山西省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力度可见一斑。

  让人民满意

  上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申联彬,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涛接见了山西省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左权县县委书记孙光堂和“人民满意的公务集体”---长治市林业局。

  在会见时,申联彬说:“孙光堂同志和长治市林业局作为山西省各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典型,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奖励,是全省公务员队伍的光荣。”他希望全省广大公务员要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做努力工作的模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不断做出让人民满意的新业绩,为建设新基地、新山西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

  公务员的工作干得好,省政府不吝惜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