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范例)

  项目名称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

  办事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75号令;

  3、《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审批项目服务内容

  接到企业上报的事故报告书或伤者的上访后,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批复。

  办事流程

  企业上报事故报告书或伤者上访——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批复。(时限90天内,特殊情况180天)

  办事所需申报材料

  企业上报:

  1、事故报告书;

  2、单位营业执照;

  3、医院初次诊断病史;

  4、伤者身份证;

  5、劳动合同。

  伤者上访:

  1、医院初次诊断病史;

  2、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上访书面材料。

  办事时限

  从立案调查到作出事故批复,一般情况9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180天内完成。

  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办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察局:金山区石化卫清西路755号。

  电话:57964474,邮编:200540。

  投诉途径、咨询方式

  行政复议:金山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金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