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建立和使用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是重要的技术档案,是人们研究事故的成果。事故档案对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发生事故有重要作用;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的素材;可为科研部门和大专院校提供研究的资料;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事故档案,应当是各种类型事故的档案,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档案,未遂事故的档案和经济损失事故的档案等。

  事故档案应长期保存,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为一切研究事故的人服务。

  事故档案应在事故结案后归档。内容包括:

  (1)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副主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