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子出资修新房,儿子不愿同住殴打父亲被拘留

  百善孝为先,但居住在自贡市大安区团结镇的廖某却颠覆了这一传统美德,多次动手殴打父亲并造成多处瘀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起因却是修建住房起了怨恨。

  昨日,媒体从自贡团结镇派出所了解到,3年前,居住在大安区团结镇福禄村的廖某某和儿子廖某,一起修建新住房总共花去了10万余元,其中父亲廖某某出资4万多元。房子修好住新家本是件高兴事,然而廖某却因一些小事同父亲吵闹,多次殴打父亲,造成廖某某多处瘀伤,并称不愿父亲与自己同住,想让廖某某搬出去。无奈之下,廖某某只好向民警求助。

  据团结镇派出所民警介绍,派出所在了解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廖某做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廖某仍在拘留中,老人也已经回家居住。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