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吗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职人员实施犯罪行为但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就不会构成犯罪,一般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也称免于刑事处分,是我国的一项刑法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
简而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前提为有罪,结果为免罚,与无罪不同。因此,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犯罪前科和案底的,同时需要接受训诫或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