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