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环境民事责任的特征
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法定义务实施环境不法行为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必需的各种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包含如下内容:
1、须有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事实。
2、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污染环境行为,如排污行为,只要行为人所实施的排污行为造成他人环境权益的损害均应承担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与不特定性
首先,环境侵权行为两相主体大多具有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民事主体具有平等性和互换性,是近代民法的两块基石。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其主体间显然已丧失了平等性与互换性。其次,环境侵权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不特定性。
2、侵害对象的广泛性
环境侵权则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如受污染的空气、水流、土壤等)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
3、损害结果具有潜伏性、滞后性与放大性
环境侵权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损害往往要潜伏很长时间。放大性体现在某些并不引人注目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现象,经过环境的作用后,其危害结果,无论从深度和广度,都会明显放大。
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有赔偿损失、排除危害、恢复原状三种。如果污染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排污单位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应对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以及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