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关发票和保险单据

  出口单证,即单据证书,英文称“export documents。有时简称为“单据”,是指在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单据与证书,凭此来处理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报关等工作。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单证编制、交换、传达,以满足商业运输、保险、商检、海关、政府等有关部门多方面的需要。外贸结算使用的单据的证书以及与信用证有关的所有单据包括:汇票(Draft)、发票(CommercialInvoice)、提单(BillofLading)、保单或保险凭证(Insurance Policy/Cerificate)、检验证(Inspection Certificate)等。有关海关发票和保险单据介绍如下:

  海关发票

  1、海关发票的作用

  ⑴供进口商报送核查货物与估价征税之用。

  ⑵提供货物原产地依据。

  ⑶供进口国海关核查货物在其该国市场的价格,确认是否倾销等。

  ⑷便于统计。

  2、各国的海关发票格式有许多不同,请具体操作时留意。

  3、海关发票的缮制

  ⑴与商业发票的相应项目必须完全一致。

  ⑵须列明国内市场价或成本价时,应注意其低于销售的离岸价。

  ⑶经准确核算的运费、保险费及包装费。

  ⑷海关发票应以收货人或提单的被通知人为抬头人。

  ⑸签具海关发票的人可由出口单位负责办事人员签字,证明人须另由其他人员签字,不能是同一人。

  保险单据

  保险单背后印有保险条款,正面应载明如下内容:

  ⑴被保险人名称

  ⑵唛头标记

  ⑶货物名称

  ⑷保险金额,一般按发票金额加10%。

  ⑸船名或装运工具

  ⑹开行日期

  ⑺费率,一般填“As arranged”。

  ⑻运输起止点。

  ⑼险别,一般按C。I。C。条款承保。

  ⑽赔款地点,一般在保险的目的地支付赔款。

  ⑾投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