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业服务合同的断电权利之争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断业主的电。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无权断电。而物业公司说:“我们是按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处理。”

  近日,家住西宁市城北区新世纪花园的谢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她和小区内的部分业主没有交今年的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断了她家的电。她找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恢复供电。

  谢女士说,电费是交给供电部门的,电也是供电部门提供给用户的,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虽说她欠了物业费,但不欠电费,物业公司凭什么断电。

  3月5日,记者来到新世纪花园的物业公司青海国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理杨晓宇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内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有些业主甚至连水电费都很长时间没交。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不但收不上物业费,还要给一些业主垫付水电费,致使物业公司经费紧张,已经严重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催缴被拖欠的相关费用,物业公司不得已只能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

  另外,在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也写明如果业主长期拖欠物业管理等服务费,物业公司除按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外,还有权对业主停止供水、供电等。因此,物业公司停业主的电是按合同规定处理。而且国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计划到法院起诉部分长期拖欠相关费用的业主。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呢?

  记者咨询了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他们说,无论是国家还是西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对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做出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物业公司是否可以用停水、停电等措施催缴费用的,物业公司就不能随意停水、停电。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已经明确了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催缴费用,而且业主也签字认可,就应该按合同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