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技术合同科委备案免哪些税

  技术转让、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免增值税;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所得税,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享受以上税收优惠要将技术合同到当地科委进行登记。持登记合同与其他相关单据到税务局备案。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企业符合条件的非专利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非专业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等。而为了鼓励科技发展,国家给予非技术转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的减免。非技术转让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范畴,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非专利技术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基本要求是:

  1、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如果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2、地域一次登记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3、提供书面合同文本。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将不予受理。

  4、合同文本表述规范。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使用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避免名称和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时引起混乱。

  (二)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1)列入国家计划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重要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2)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至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由核密级的机关批准的文件;

  (3)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4)涉及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合同,应提交有关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照。

  3、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4、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