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一、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在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具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义务:(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2)转移、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转让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