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任审计审出大问题,光靠外借本单位资金就捞进180万

  去年6月,时任建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的巫某离任,当地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令所有人吃惊的是,一次再正常不过的例行审查,竟发现这个中心主任用当地住房资金,通过下属的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违规出借和对外投资的重大嫌疑。经进一步查明,巫某及其兄弟巫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某等四人多次挪用专项资金,收受贿赂,涉案金额之大,涉案资金之高、受贿金额之大在建德当地创下多项犯罪纪录。

  手中权换取“好处费”

  2001年至2004年春节前,巫某一人兼任建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建德市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德市万居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主任等职。

  建德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各项工程,无不被各个建设公司视为“肥肉”。而身为中心主任的巫某,能为装饰单位顺利承接工程提供方便,在一桩桩经济适用房小区外墙涂料工程、铝塑管等配件供应业务落实后,一家家承接单位的好处费,少则一二万元,多则10万元,在宾馆内、汽车里塞进了巫某的手中。

  利用职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也被巫某借给一些房地产公司。借出去的是单位的钱,收进来的却是给自己的“好处”,在巫某收受的金额中,靠外借本单位资金获得贿赂高达近180万元,其中还包括一辆奥迪A6小轿车。

  此外,巫某还在担任建德市万居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主任时,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法,侵吞公款7.5万元。

  巨额挪用引起中央重视

  真正引起中央相关部门对住房资金安全运行的高度关注的,还是巫某巨额挪用资金的事实。

  当初,建德市审计部门在审查时发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资金使用、住房资金抵贷款去向及出借资金等方面存在较多的疑点。中心的下属企业,有大量往年的大笔资金往来,都是在去年5月巫某离任前夕,才编制会计凭证补做入账的。补做入账业务之多,数额之大,让审计人员确定其中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存在。

  在做进一步深查后,没有被及时入账的资金是住房资金作抵的银行贷款,贷款用途为经济适用房建设,但事实上却被用于出借和对外投资。

  从2003年7月至11月,巫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的1800万元资金,通过其弟弟开办的工贸公司账户,汇入南京市六合区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用于个人与他人合作开发的南京六合区大厂十村转盘北侧地块项目等,供自己和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至今,1800万元中的1445万元仍未能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