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三方协调委员会召开劳动合同法培训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3日电:10月7日到8日由开发区三方协调委员会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及三方协调委员会与企业座谈会在蓟县成功举办。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副局长庞琼珍,滨海新区工会主席张青彦以及开发区国际商会执行副会长、秘书长吕颖虹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培训班由吕颖虹秘书长主持召开,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全程参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专家首先就《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制定、出台的过程、基本内涵及主要条款为大家做了简单的介绍,另外还对实施后对企业的主要影响、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后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例为大家带来精彩生动的讲解并针对企业的个案进行了现场答疑。
7日晚,进行了三方协调委员会与企业座谈会,庞琼珍副局长分析了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劳资纠纷案件上涨的原因,同时介绍了开发区管委会为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的措施及推行的政策。随后滨海新区工会田部长为大家介绍了开发区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吕颖虹秘书长也介绍了商会在三方委员会中的职能作用、开发区劳动保障科王杉厚科长介绍了开发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情况、开发区仲裁委王京鹤通报了仲裁委受理及处理的劳资纠纷案件数量。最后在座嘉宾回答了企业所提出来的疑惑及问题,并提出建立公司内部协调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
摩托罗拉、三星电子、泰达控股、东海理化、港强集团等80余家开发区企业的百余位工会主席、人事经理、人事专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并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及时,不仅解决了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还将促使企业进一步理顺劳资关系、有效预防化解潜在的劳资矛盾,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