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环卫蛀虫”现形记——慈溪市一会计侵吞环卫经费被查处

  浙江省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该市城管办下属的事业单位,单位经费由慈溪市财政全额拨款,收取的卫生经费全额抵支,年经费约为2000万元。可就是这样一个单位的小小会计竟然无视法律、法规,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先后侵吞、骗取环卫经费14余万元,并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之门,成了阶下囚。

  审前调查确定重点

  2005年4月下旬,慈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实施对该市城管办领导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审前准备工作较为充分,用AO审计软件收集了城管办及其下属单位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财务会计电子数据,进行了预审。并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对内控制度及各类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走访了相关的管理人员,发现该单位内控制度比较薄弱,控制不够严格。根据审前调查发现的种种疑点,确定了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日常经费收支和收费等事项列入此次审计的重点延伸审计内容,并告知前来报送有关资料的环卫处会计胡某本次审计对其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由此,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审计部门严格审计、不放过任何可疑单位的态势。

  严谨细致蛀虫初现

  审计组进点后,先对城管办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核对了银行存款余额,监盘了现金。对有关收费项目询问了有关当事人,调查了相关被收费单位,核对有关收费发票。期间,胡某多次到审计工作现场查探有关情况,审计人员告知其做好协助审计的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好银行对账单、收费发票存根等资料。城管办的财务人员也介绍,本次审计,审计部门很严格,很仔细,找了不少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中已发现了不少问题,过一两天就要对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这些,无疑对胡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据胡某的事后坦白,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了解,发现这次审计很严。尽管自己私下里从单位出纳处拿走单位基本账户和备用金账户的现金日记账账本,篡改了相关账目,但总觉得纸包不住火,审计组按目前进行的审计方法还是能从篡改的资料中发现问题的。胡某在审计期间内心忐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在通知其次日到所在单位审计的当天下午向城管办交代了违法行为,并主动将赃款交到了单位出纳处,于当晚向检察院投案自首。审计组当晚接到此情况,立即调整审计方案,审计重点转向配合检察院查清胡某的违法问题。

  审检联手查获铁证

  胡某投案自首后,慈溪市审计局、慈溪市检察院都十分重视,并努力增强协同作战能力,重点从账本真实性入手对胡某自述情况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取证。收集了胡某担任会计期间的近10年的会计账册资料,光是收费收据存根发票就有几千本。同时经银行核查、相关人员谈话取证等多方的核查,最终查实胡某1999年7月至2005年1月,利用自己保管收费票据之便,趁出纳离岗之机,采用抽出收费票据记账联自行保管,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先后15次侵吞收费员要其代为上缴的卫生费收入(现金或现金支票)共计85120元;同时查出2003年11月第6册凭证,胡某采用伪造环卫处新增道路保洁人员工资清单并仿冒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骗取单位公款61200元;证实了胡某篡改单位现金日记账,企图掩盖事实的违法行为;责令纠正了胡某擅自动用单位资金的不合规行为。

  扼腕叹息究其根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胡某经审计查实,检察院公诉,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以贪污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然而,生于1972年的胡某,正是家中的顶梁柱,单位的内当家……

  胡某的悲哀,既有其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膨胀,贪图堕落的一面;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各级管理部门对二级预算单位缺少监管,审查流于形式;所在单位领导忽视日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薄弱,漏洞较多,日常的财务收支有许多不合规情况,从而给胡某造成有机可趁、违纪不会被查处的错觉,并导致长达7年的个人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