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传票怎么办
(一)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自己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三)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不接传票会有两种后果。
(一)拘传,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被告不出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
(一)拘传到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二)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