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签合同需保存证据

  给个体老板打工谁给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缴保险该咋办?

  城镇个体经营业主

  应为其雇工缴保险

  李先生:“我在一家个体小饭店当了3年服务员,老板一直没给我交社保。前一段我辞职了,听说我这3年的社保应该让老板给交,我去找,老板说没有跟我签过劳动合同,拒绝给我交,后来干脆说我根本没在这里干过。我该怎么办?”

  针对此问题,xx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xx做了解答。

  李xx表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保缴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关系应比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由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按规定缴费比例共同缴费。

  另外,《xx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城镇个体经营业主应为其雇工投保。因此,老板不给李先生交社保是违法的。

  劳动者要注意保存

  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李先生在维权时,应注意保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李xx说,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学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缴费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个小饭店经营者不依法参保缴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李xx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